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劳务服务机构入库项目
二、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规定:“选取12家劳务服务机构,建立****劳务服务机构库”。
现澄清为:选取21家劳务服务机构,建立****劳务服务机构库。
2.原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劳务分包资质。”
现澄清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劳务分包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以上资质具备其一即可)
3.原招标文件规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1.提供2023年及2024年年度经有****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025年1月1****公司需提供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两年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现澄清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1.提供2023年及2024年年度经有****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025年1月1****公司需提供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两年的资信证明。(注:2024年1****公司需提供经有****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近1年的资信证明;2025年1****公司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4.原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10 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澄清为: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 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其余事项不变。
三、对本项目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请优先联系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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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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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