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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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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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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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17: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永改
项目联系电话 153****323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新集街3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323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州**市百益B区S4-202商铺2楼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0309
附件1 92bbc59b-f9eb-410f-b8db-f1d087bc2b43.pdf
附件2 a1bdd198-1773-4a47-a57f-1487f329d482.pdf

****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根据康财函【2025】3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现对本项目予以废标,废标原因如下:(一)投诉事项:中标候选人******公司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商务技****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并未填写内容,****公司提出质疑;****委员会做出的二次质疑答复不满意,未按要求答复。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材料等,中标候选人******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不细致、不严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该项目明确规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为必填内容,会影响招标结果,中标企业未填写。故投诉事项成立。(二)处理决定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结果无效,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于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编制投标文件,导致出现漏填相关内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加强对投标文件编制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新集街302号

联系方式:153****3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州**市百益B区S4-202商铺2楼201室

联系方式:180****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永改

电 话:153****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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