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霍童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蕉**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 17: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肖细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39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蕉**霍童镇观霞东路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36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 1梯11楼11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39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童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5.0000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
1.00 |
是 |
供应商派遣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3.项目负责人业绩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在国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名字),未满足以上各项要求的,该项经验不给予计分。】(按评审顺序评分,与2.业绩重复,不能重复得分)标书代写 |
| 4.人员配备情况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市政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份得 0.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无需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上述证书一人具有多个岗位证书不可以累计得分。 |
三、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 说明: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 |
更正为: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5.0000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
1.00 |
是 |
供应商派遣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3.项目负责人业绩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自身所完成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按评审顺序评分,与2.业绩重复,不能重复得分)。标书代写 |
| 4.人员配备情况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市政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份得 0.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上述证书一人具有多个岗位证书不可以累计得分。)标书代写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说明: (1)需要缴纳; (2)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0%; (3)形式:****银行****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递交时间:结果公告发布后合同签订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数额为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说明:****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递交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保函原件;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或赔偿金的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申请后采购人无息返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蕉**霍童镇观霞东路19号
联系方式:180****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 1梯11楼1101
联系方式:0593-****3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细平
电话:0593-****391
****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