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盛镇苏桥村烘干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新盛镇苏桥村烘干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首次公告地址:https://zc.****.com:18080/ygcg/jyxx/001003/****03001/****0513/4984be4c-eb55-408d-8dcf-cd313b71e700.html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 更正内容:(1)将磋商文件中第五章“注意”中的内容“1.以上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为“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实质性要求,供应****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者指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农业机械检验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或对实质性要求做出专项承诺,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重要性条款,须提供技术支****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者指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农业机械检验报告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应尽量满足。3、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将磋商文件中第一章“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9时30分(**时间)”更正为“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盛镇苏桥村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0****623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市泰**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中心旁)
项目咨询地址:******服务中心****政务中心3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3****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