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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0MB1D840253 | 建设单位法人:张建辉 |
| 朱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 |
| **市前**街4号 |
| 第三师五十一团十二连“小水窖”试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 第三师**市51团12连东北侧 |
| 经度:79.155044 纬度: 39.9912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5 |
| 师市环审〔2023〕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48.8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 ****中心 |
| ****0300MB1D8402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076062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0760622 | 竣工时间:2023-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你单位报送的《第三师五十一团十二连“小水窖”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第三师**市51团12连东北侧。项目永久占地面积8671平方米。**一座980m3沉沙池,**一座12029m3蓄水池,**节制分水闸4座,2座×200m3沼气池,100m3沤肥池,三座泵站及附属电气设施,605.5亩西梅园田间灌溉系统及附属建筑物。工程总投资7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8.24%。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报送的《第三师五十一团十二连“小水窖”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第三师**市51团12连东北侧。项目永久占地面积8671平方米。**一座980m3沉沙池,**一座12029m3蓄水池,**节制分水闸4座,2座×200m3沼气池,100m3沤肥池,三座泵站及附属电气设施,605.5亩西梅园田间灌溉系统及附属建筑物。工程总投资7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8.24%。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废气治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满载运输时要求全程低速行驶,减少运输扬尘,进出场车辆定期清洗,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和洒水。土石方集中堆放并用篷布遮盖。多尘物料运输时需密闭、加湿或苫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等抑尘措施;运营期沤肥池和沼气池设置通风排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做好污水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1座2立方米临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现场不设置临时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依托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掏至51****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并平整土地。 (三)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封闭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加装减振机座与隔音装置,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动力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运输路线和物料运输时间,在途经渠道沿线的连队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项目施工期弃土弃渣场内周转,就地平整。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车辆运输散装物料时须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漏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平整土地;运营期灌渠上游排入部分淤泥,及时清理可用作渠提边坡防护或者填埋低洼处。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合理选线,避绕植被分布集中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对表土层和植被进行表土剥离,分类堆放,分段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避免出现施工场地凹凸不平。施工期采取洒水、围挡防护、控制施工作业扰动面积、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定期检修各项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七)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与维护,防止油污及废水污染水体,废机油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废气治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满载运输时要求全程低速行驶,减少运输扬尘,进出场车辆定期清洗,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和洒水。土石方集中堆放并用篷布遮盖。多尘物料运输时需密闭、加湿或苫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等抑尘措施;运营期沤肥池和沼气池设置通风排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做好污水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1座2立方米临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现场不设置临时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依托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掏至51****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并平整土地。 (三)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封闭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加装减振机座与隔音装置,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动力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运输路线和物料运输时间,在途经渠道沿线的连队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项目施工期弃土弃渣场内周转,就地平整。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车辆运输散装物料时须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漏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平整土地;运营期灌渠上游排入部分淤泥,及时清理可用作渠提边坡防护或者填埋低洼处。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合理选线,避绕植被分布集中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对表土层和植被进行表土剥离,分类堆放,分段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避免出现施工场地凹凸不平。施工期采取洒水、围挡防护、控制施工作业扰动面积、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定期检修各项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七)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与维护,防止油污及废水污染水体,废机油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 六、按规定主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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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人员依托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掏至51****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并平整土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不设置临时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依托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掏至51****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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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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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避免出现施工场地凹凸不平。施工期采取洒水、围挡防护、控制施工作业扰动面积、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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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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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