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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46901W | 建设单位法人:尚永毅 |
杨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市**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8层 |
**-**-**-**公路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壮族自治区**市**区,**壮族自治区**市**市,**壮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109.68198,109.65082,109.60633,109.59645,109.5879,109.57926,109.56689,109.55402,109.53289,109.51423,109.50571,109.48061,109.4659,109.43108,109.41618,109.38857,109.36073,109.35303,109.34198,109.33168,109.32447,109.31396,109.30298,109.28598,109.27798,109.26179,109.23981,109.23131,109.21792,109.18299,109.16274,109.15398,109.14024,109.12514,109.11828,109.10446,109.08515,109.07519,109.06343,109.06017,109.04592,109.0312,109.02255,109.01067,109.00011,108.98216,108.96529,108.95705,108.94345,108.93707,108.93332,108.91769,108.91386,108.91001,108.9052,108.9013,108.89889,108.89559,108.891,108.88868,108.88282,108.87498,108.86435,108.85152,108.84226,108.83273,108.82767,108.82157,108.81368,108.78,108.75261,108.70792,108.70098,108.69128,108.68469,108.67388,108.66901,108.6621,108.64729,108.63302,108.62023 纬度: 23.72175,23.71955,23.72184,23.71614,23.70651,23.7024,23.70126,23.70288,23.70257,23.70623,23.71021,23.71104,23.7158,23.72165,23.72604,23.75059,23.75996,23.76365,23.77455,23.778,23.78295,23.7871,23.79295,23.81379,23.81596,23.81561,23.81716,23.8199,23.82291,23.82463,23.82282,23.82317,23.81963,23.82068,23.81939,23.81819,23.82385,23.82969,23.83819,23.84119,23.84677,23.8552,23.85894,23.86131,23.86454,23.87456,23.88479,23.88797,23.89576,23.89604,23.89576,23.89984,23.89957,23.89785,23.89356,23.88971,23.88777,23.88609,23.88508,23.88499,23.88617,23.88648,23.88272,23.87915,23.87918,23.87995,23.87841,23.87394,23.86948,23.86357,23.86703,23.87231,23.86912,23.86084,23.85473,23.84781,23.84556,23.84389,23.84367,23.84401,23.8452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25 |
来环审〔2021〕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6.7885 |
5870.8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14690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914********226573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2220595 | 竣工时间:2024-12-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5-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comnews/3934.html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主线:四车道,K0+000~K49+987.346段,设计速度120km/h;K50+000~终点,设计速度100km/h。 连接线:两车道,新圩互通连接线设计车速40km/h 2、主线长119.2km,连接线总长2.582km | 实际建设情况:1、主线:四车道,K0+000~K49+987.346段,设计速度120km/h;K50+000~终点,设计速度100km/h。 连接线:两车道,新圩互通连接线设计车速40km/h 2、主线长118.17km,连接线长1.399km |
1、设计方案无变化; 2、主线长度减小1.03km,连接线长度减小1.18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K29+180~K29+320路段穿越红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实验区; (2)K109+000~K109+220路段大桥位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 (3)K19+850~K20+100线位位半幅路基于**区南泗乡腊烛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4)K47+040~K47+580线位位于**镇维都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5)K61+760~K62+610线位位于桥巩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 (6)K66+800~K69+210线位位于良塘乡良塘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7)K87+510~K88+550线位位于**市岭南镇塘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8)K91+300~K93+210、果遂西连接线K0+000~IK0+850线位位于**市能容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 (9)K91+600~K92+700线位位于**县果遂乡能容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 (10)K108+100~K110+200位于红渡镇马蹄村红水河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道路以桥梁形式穿越水源保护区。匝道及新圩互通连接线大部分位于马蹄村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约300m位于丹灵村红水河水源保护区内。 | 实际建设情况:(1)K29+180~K29+320路段穿越红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实验区; (2)K109+000~K109+220路段大桥位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 (3)K19+850~K20+100线位位半幅路基于**区南泗乡腊烛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4)K47+120~K47+705线位位于**镇维都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5)K61+760~K62+610线位位于桥巩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 (6)K67+040~K69+140线位位于良塘乡良塘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 (7)K87+400~K88+400线位位于**市岭南镇塘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8)K91+300~K93+560、果遂西连接线K0+000~IK1+330线位位于**市能容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 (9)不穿越**县果遂乡能容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0)K108+100~K110+200位于红渡镇马蹄村红水河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道路以桥梁形式穿越水源保护区。匝道及新圩互通连接线大部分位于马蹄村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约300m位于丹灵村红水河水源保护区内。 (11)K36+000-K38+100****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
(1)穿越长度及线位基本一致。 (2)穿越长度及线位基本一致。 (3)穿越长度及线位基本一致。 (4)穿越路段实际线位与环评阶段线位一致。验收阶段仅对照取水口位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文件对穿越路段位置和桩号进行了校核。 (5)穿越长度及线位基本一致。 (6)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线位未发生变化。仅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发生调整,导致穿越位置和长度发生变化。 (7)穿越路段实际线位与环评阶段线位一致。验收阶段仅对照取水口位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文件对穿越路段位置和桩号进行了校核。 (8)穿越路段实际线位与环评阶段线位一致。验收阶段仅对照取水口位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文件对穿越路段位置和桩号进行了校核。 (9)穿越路段实际线位与环评阶段线位一致。验收阶段仅对照取水口位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文件对穿越路段位置和桩号进行了校核。 (10)穿越长度及线位基本一致。 (11)路线未发生变化,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施工期间新划定的水源保护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评价提出了设置声屏障6120米,换装隔声窗3410平米。 | 实际建设情况:无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地涵养功能的桥梁;项目实际设置声屏障8508m。 |
噪声防治措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或使用功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2、(1)项目穿越红水****自然保护区; (2)项目穿越或临近**区南泗乡腊烛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镇维都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桥巩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良塘乡良塘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岭南镇塘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能容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果遂乡能容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红渡镇马蹄村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评价区共有声环境敏感点57处。 | 实际建设情况:1、主线与连接线路线走向与环评阶段总体一致,无路段横向位移超过200米; 2、(1)项目穿越红水****自然保护区; (2)项目穿越或临近**区南泗乡腊烛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镇维都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桥巩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良塘乡良塘地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岭南镇塘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能容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红渡镇马蹄村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调查范围有声环境敏感点53处,其中因终点互通由其他项目建设,故而敏感点数量减少4处。 |
1、无路线横向位移超出200米路段; 2、工程路线、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未发生变化,未导致项目评价****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未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 二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项目施工阶段新划定的水源保护区,项目在该路段未发生变化。 3、项目声环境敏感点数量减少4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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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上行、下行)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服务区各1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规模为120吨/天 | 监测期间,****服务区(上行)开展了监测,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指标为pH值、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 | |
2 | ****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上行、下行)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服务区各1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规模为120吨/天 | 监测期间,****服务区(下行)开展了监测,共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指标为pH值、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 | |
3 | ****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正龙污水处理设施、高新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良塘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收费站 | 各收费站均设置1****处理站,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收费站****收费站)、高新收费站污水站规模为10t/d,良塘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污水站规模为12t/d,****收费站污水站规模为30t/d,污水站规模为10t/d、****公司(西汉塘养护工区)污水站规模为60t/d。 | 监测期间,****收费站、高新收费站、****公司(西汉塘养护工区)、果遂收费站开展了pH值、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共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指标为 |
1 | 低空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服务区、****管理所使用的能源为电能或柴油,各食堂均已配套低空油烟净化器。 | 无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2类标准 | 建设高声屏障8508延米 | 对公路沿线36处代表性声敏感点进行交通噪声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昼间2次,夜间2次,每次监测20min |
1 | ****收费站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好防渗设计及施工。 | ****收费站污水管道采用HDPE塑钢缠绕管,检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并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污水处置,设计和施工满足防渗要求。 |
1 | 营运期公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生活垃圾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输至沿线城镇垃圾填埋厂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需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储存、转运、处置。 | 营运期公路沿线的固体废物由运营单位相关部门进行收集。沿线设施均投放了带封盖的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设施,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沿线垃圾收集点。服务区维修车间建设了危废贮存间,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由运营单位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和委托转运处置。 |
1 | 在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两端和桥梁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限速牌。敏感水体路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等)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配备环境应急物资;根据桥、路面坡度设置沉淀池+应急事故池,不得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桥梁、路基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栏。 | 项目在穿越/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了警示牌、限速牌和应急处理流程告示牌。上述路段建设了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应急并联池,路段两侧安装了加强型防撞栏,不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运营单位采购储备了环境应急物资。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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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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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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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跨越红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和乐滩国家湿地公园,禁止在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范围内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建材堆放点;禁止在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范围内范围内挖沙、取土。 (2)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临时工程尽量安排在永久占地区,尽量避免占用植被、农田、林地;施工完毕恢复原土地表层;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的交通道路,需新修施工便道的路段结合地形地貌,挖填平衡,建设完善排水系统;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临时用地尽量避免占用植被、农田、林地;规范施工行为,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随意捕捞鱼类,施工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禁止直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均不得随意排放进入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等。 (3)做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序、缩短涉及水中墩桥梁水中基础钢围堰作业时间,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3~7月),施工**行驱鱼,并在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前制定减少浑浊泥砂水产生的施工方案,以降低悬浮物对产卵场的不利影响。钢围堰内桩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渣、基坑水等不得直接排入围堰外水体;施工机械应加强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未在红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和乐滩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建材堆放点;未在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范围内范围内挖沙、取土。 (2)项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已尽量安排在永久占地区,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已进行绿化或复垦,是通过施工优化,减少了**施工便道数量。 项目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未随意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随意捕捞鱼类; 施工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未直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未随意排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等。 (3)项目施工期总体合理安排了工序、缩短涉及水中墩桥梁水中基础钢围堰作业时间,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行驱鱼。 ****自然保护区无水中墩。 钢围堰内桩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渣、基坑水等未直接排入围堰外水体;定期维护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了减少跑、冒、滴油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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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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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禁止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机械冲洗。 (2)合理安排跨河(库)大桥桩基作业时序,避开洪水期;钢围堰设置应在枯水季节进行,并采用先进工艺,缩短作业时间,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各围堰工程设置,清理作业面。 (3)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沉淀的泥浆和废渣经干化池干化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处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4****收费站设置隔油池、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至农灌沟渠。 (5)施工现场应采取围装金属挡板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的措施,对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等敏感目标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 (6)不在红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乐滩国家湿地公园一线沿线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混凝土(沥青)拌合站、储料场的施工营地下风向300米范围内不应有敏感点分布;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拌和站周边洒水降尘。 (7)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 (8)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避免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 (9)隧道工程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降低爆破突发噪声源强,并于实施**行公告,严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10)对运营期沿线噪声预测超标区域不宜建设敏感建筑,超标建筑必须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 (1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开挖的土石方要分别堆置在指定的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夯实压紧,同时采取植被防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需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储存、转运、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加强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未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未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机械冲洗。 (2)项目合理安排了跨河(库)大桥桩基作业时序,避开了洪水期;围堰设置在枯水季节进行,并采用了先进工艺,缩短了作业时间,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各围堰工程设置,清理作业面。 (3)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沉淀的泥浆和废渣经干化池干化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处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4)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均建设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至农灌沟渠。 (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运输等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了洒水频次;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的措施,对靠近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路段围装金属挡板、增加洒水次数。 (6)项目未在红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乐滩国家湿地公园一线沿线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 项目区地形高程较大,拌和站等直接向施工现场供应中间材料的临建设施距项目不宜过远,且为减小对生态的破坏,未选在地势起伏大、植被覆盖程度高的地方,因此只能在项目周边地势稍平缓的区域选址建设拌合站,但部分区域也常有居民点分布。受上述原因限制,有少量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300m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点。根据施工期环境监测数据,沿线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说明项目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混凝土拌和设备配备了布袋除尘装置,拌合站定期对场地及出入道路进行冲洗。 (7)项目施工期按季度组织环水保检查、通报会,文明施工、绿色施工,不到四年即施工结束。 (8)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声环境敏感点300米范围内的施工区尽量避免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及施工材料运输。 (9)进行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控制了爆破量,并于实施**行公告,未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10)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进行降噪。全线共设置声屏障8508m。 (11)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永久弃渣运至指定弃渣场填埋。施工期车辆机械送至周边乡镇修理,不在项目现场修理,未产生废机油。 目前服务区维修车间暂未投入使用,后续车辆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储存、转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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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