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提升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新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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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20

项目名称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路2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4658.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小林贤司
联系人 朱红 联系电话 189****3005
项目投资(万元) 243.5 环保投资(万元) 243.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2-10-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涉及全厂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改造: 1、 一期涂装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改造:FQ-01与FQ-03排气筒合并,一期涂装工序产生的VOCs密闭收集后经水帘除雾处理后与一期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一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筒FQ-01排放; 2、 二期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处理设施中一级活性炭改为二级活性炭装置,整改后二期喷漆工序经密闭收集后分别经三套水旋 二级活性炭吸咐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FQ-04、FQ-05、FQ-06排放,并对风量超30000m3/h的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3、 危废仓库增加处理设施:危废仓库废气整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一期涂装作业采取水帘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二期涂装作业采取水旋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危废库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对风量超过30000m3/h的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固废 环保措施:
对全厂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危废产生量进行重新核算,产生废活性炭:89.5611吨; 废气管道清理及捞渣产生漆渣:8.9592吨;废玻璃纤维棉:0.5吨;所以危废均按要求贮存在危废库中,危废全部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 小林贤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小林贤司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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