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66线改建工程

审批
广东-珠海-香洲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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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4577606陆汉召
吴黄驰**省**市**区
****湾北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道S366线改建工程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市**区,**省**市**区,**省**市**区
经度:113.50884,113.44977,113.40445,113.38557,113.36943,113.35844,113.32343,113.30111,113.26094,113.24652,113.2345,113.21974,113.20532,113.19811,113.19005 纬度: 22.22714,22.20701,22.18263,22.17336,22.16032,22.14281,22.11568,22.10126,22.0817,22.0738,22.06178,22.05148,22.03638,22.02573,21.99109****保护厅
2007-08-27
粤环审〔2007〕299号
292200
7810.04****
914********4577606****委员会****研究院
****0000G****53636******公司
****1702MA55J2TM4T2015-02-06
2025-03-312025-04-28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331prGmH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级公路一级公路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线路长度54.4km,双向6-8车道,设计速度100km/h线路长度43.97km,双向6-8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原项目九州港(K0+000)—南湾大道西侧650 米处(K9+400)(含南屏高架桥K11+272.5)已纳入市政先行改造项目,不再纳入本次项目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服务区,在原有线路上改扩建****服务区,在原有线路上改扩建,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走向和长度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等基本没有发生变化。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原有线路上改建,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设置隔声窗(930m2)、声屏障(900延米)。在原有线路上改建,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实际不设声屏障措施,全线通过加强乔木绿化带等措施降噪。
因验收范围、景观及出行要求,实际取消了声屏障,全线采用加强乔木绿化带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沿线主要敏感点噪声监测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建议后期加强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视监测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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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泥湾门大桥、**大桥两端(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以外)应设置容积不少于1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缓冲池。 在泥湾门大桥、**大桥两端(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以外)共设置应急调节池+隔油沉淀池4套,合计总容积388.5立方米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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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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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便道、路基施工等应及时做好水土保持**整、复绿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砂、石料应来源于符合省有关规定的砂、石料场。进一步优化将军山取土方案,确保不影响**市生态廊道的景观。对于因扩建需要而占用生态廊道的路段,在道路施工完毕后必须落实生态补偿措施,保持生态廊道完整性。项目实际未设置取土场和弃渣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尽量安排在红线内;建设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在公路沿线进行植被和生物多样性补偿,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等,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的水土保持工程相关内容和生产建设项目所制定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施工时加强管理控制施工范围,按红线范围施工无超出现象,表土,避免破坏边界外植被和土壤;对于永久占用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本项目施工工区不涉及森林公园等陆生生态系统,跨越饮用水源地桥梁段仅进行桥面加固,未进行水下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清理施工现场及恢复植被等措施,运营期构建立体绿化景观,效果良好。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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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地表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省**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水体附近不得设置料(渣)场、施工营地等;施工期生活污水尽量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砂石料、机械设备冲洗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回用,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各类污水严禁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Ⅱ类水体。应优化设置敏感水体路段的桥梁桥面及路面雨水收集、处理和引排系统。泥湾门大桥、**大桥两端(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以外)应设置容积不少于1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缓冲池,并具备沉淀、隔油功能,妥善收集和处理桥面、路面初期雨水及事故时泄漏到路面的危险化学品、油品等污染物,不得排入水道;鸡啼门大桥、南水大桥等设置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并引至农灌渠排放。桥梁两侧应采取防护栏加固等措施,防止运输车辆翻落水体造成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禁止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应制定道路运输等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联动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敏感路段交通及环保设施的管理,防止道路事故引发水环境污染事故,****泵站和挂定角取水点周围水环境的安全。 2.噪声:应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报告书提出的24处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总局《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的要求。若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搬**置、建筑物功能置换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确保社会**。密切留意前山立交至南湾大道段由六车道改为八车道后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根据监测数据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临时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3.大气:施工物料应封闭运输,施工现场、物料堆场等应采取洒水、防风遮盖等防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和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物料堆场、拌料场和运料通道应远离居民点、学校、水体等环境敏感点。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环保部门,并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5.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1.地表水:①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水体附近设置设置料(渣)场、施工营地等; ②本项目靠近**,市政管网健全,交通方便,部分施工营地租用现有民房,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市政管网处理;一期、二期及三期施工营造区位置较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排处理。据调查,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均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未发生施工污水的投诉事件和污染事故; ③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区。各类污水严禁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Ⅱ类水体; ④项目验收阶段,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综合设计利用事故应急池+隔油沉淀池的工艺方案对泥湾门大桥、**大桥桥面初期雨水径流处理,使之既能出水达标,又可对风险事故起到应急防范作用,且桥梁下设置横向引水系统,以备事故桥面处理时可将污水收集引至桥梁两侧污水收集池。 ⑤在泥湾门大桥、**大桥两端(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以外)北侧共设置应急调节池+隔油沉淀池4套,单套容量为11.1m×3.5m×2.5m3=97.125m3,应急系统数量和容积均满足环评要求,可妥善收集和处理桥面、路面初期雨水及事故时泄漏到路面的危险化学品、油品等污染物,保障废水不得排入水道;在鸡啼门大桥、南水大桥等设置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并引至农灌渠排放。项目运行期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对排水系统及应急系统定期疏通维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防止排水系统阻塞。 ⑥全线桥梁两侧均设置防护栏,防止运输车辆翻落水体造成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禁止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 ⑦项目应急指挥系统依托运营单位****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应急物资于****旗下公路互联互通互用,可满足应急处置情况下应急物资的调用。 2.噪声:①项目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改性沥青路面,运营期由运营单位定期维护、保养路面,保持路面整洁,控制路面平整度,减轻轮胎噪声; ②经过现场调研与详尽资料分析,该线路实行全线60~80km/h的限速管理,沿途设置清晰的限速标志牌,并实施全程监控以确保限速执行。特别是在穿越**、跨越重要水体段,限速严格设定为60km/h,从源头上限制了噪声的产生强度。 ③项目沿线两侧实施了绿化工程,在线路与沿线敏感点之间种植灌木与乔木,构建起多层次的隔音绿化屏障,不仅有效降低了噪声污染,还美化了沿途景观,净化了空气质量。项目全线采用改性沥青路面以减少结构噪声。 ④项目运营期未收到周边敏感点有关噪声扰民投诉。本项目实际未安装声屏障及隔声窗,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针对声环境敏感点所采取的降噪措施可行,满足环评规定的噪声防护的标准要求。 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临近居民区时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人为的施工噪声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⑥施工现场在布置噪声较大的机械时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侧。城市建成区路段及沿线临近居民密集区施工场地四周设2.5m高左右的施工围挡;并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主要施工机械采取加防振垫、包覆和隔声罩等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3.大气:①主要施工现场设置了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按照要求设置了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一天多次对所管辖工区施工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诊所、学校、酒店附近的施工现场; ②混凝土拌合站等大临工程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下风向,混凝土拌合站配备袋式除尘装置。来料卸车和上料搅拌时,有短时轻度扬尘,但影响面较小,同时配备空气净化喷雾装置;③各项目部施工机械及时维护,保证各类施工机械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同时淘汰老、旧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无铅燃油,施工期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机械排放有毒烟气;④运输粉煤灰、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均实行密闭式运输;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进行冲洗,不带泥上路,不沿途泄漏、遗撒;⑤项目部各工区、搅拌站出入口设置了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减少了车轮泥迹与扬尘。⑥垃圾、渣土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在0.7m以下,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对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大气环境问题方面的投诉。 4.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为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各标段工程监理的同时进行了环境监理工作,并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5.项目实际投入环保投资(含植物措施投资)约781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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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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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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