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卫生院消防改造工程(含蒋村院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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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改造工程(含蒋村院区)

2.招标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价:582471.18元

5.工期:20日历天

二、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0MA****4171

投标报价:¥567811.18元 总得分:88.72分

工期: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9F7A1P3E

投标报价:¥581063.43元 总得分:87.40分

工期:2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47024A3E

投标报价:¥581597.83元 总得分:86.11分

工期:20日历天

三、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 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3日。

四、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五、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省**市**区水冶镇**路中段路西

联系人:王秋生

联系方式:139****2194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烟厂路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联系人:王君

联系方式:037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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