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太轻质材料有限公司EPP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长春-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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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P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05-21 09: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EPP制品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PP制品建设项目

**县合隆镇华能路

****

**省中环****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合隆镇华能路,租赁**省镇铎起重****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性质:**,厂区占地面积为1800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项目配套建设一台6t/h燃气锅炉作为应急备用热源,建成投产后,可年产EPP制品2万件。

1、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蒸汽冷凝水、冷却脱模水收集后回流到冷却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生产工序中成型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