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余****分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5-05-21 |
自然**部关于沪昆高速梨园(赣浙界)至东 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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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省《关于沪昆高速梨园(赣浙界)至**段改扩建工程项 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赣府文〔2022〕61号)业经国务院批准,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广信区、**区、**县、**县、 **县、**县,**市**区、**市,**市**区将农民 集体所有农用地714/3893公顷(其中耕地146/8213公顷,含永久 基本农田128/8849公顷)、未利用地28/57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 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47/1361公顷;同意 将国有农用地21/8711公顷(其中耕地2/2923公顷,含永久基本农 田0/9203公顷)、未利用地7/52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19/4981公顷,****政府依法 依规提供,作为沪昆高速梨园(赣浙界)至**段改扩建工程建 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供地文件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并上 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你省应督促****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征补 — 2 — 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 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省须落实补充耕地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督促补充耕 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 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有关市县人 民政府落实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 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你省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和生 态修复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费。 自然**部 2023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 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草局,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