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区827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 地率 |
||||||
| 827地块 |
第四农场**大街以,南唐海路以西 |
28094.82平方米(42.14亩)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0 |
≤40% |
≤24 |
≥20% |
40 |
422 |
| TH-02 |
第四农场**大街以南、**路以西 |
48429.18平方米(72.64亩) |
普通商品住房 |
1.0<FAR≤2.0 |
≤20% |
≤54 |
≥35% |
70 |
3346 |
| TH-03 |
第四农场**大街以南、**路以西 |
47189.21平方米(70.78亩) |
普通商品住房 |
1.0<FAR≤2.0 |
≤20% |
≤54 |
≥35% |
70 |
3261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9日,到****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9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于2025年6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怡 刘芸铭
联系电话: ****256 ****683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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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