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机关及14个县(市、区)大队、磨憨大队日常公务出行租车需求,********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计划编制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日常公务出行服务。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为参****事业单位。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租赁服务,目录代码为B1106。
四、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为市财政批复的该项目202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85080元。
五、购买内容
为****机关及14个县(市、区)大队、磨憨大队提供日常公务用车租车服务。
六、承接标准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七条规定。
2.能在**辖区范围内(含各县区市)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
3.****服务所必须的车型(9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4.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出行应优先选用新能源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的服务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5.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6.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要求自行组织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九、目标要求
供应商须能够满足********大队****大队)2025年度的日常公务出行用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