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区人防指挥所出入口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区人防指挥所出入口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市润都公园内。 3、工程规模:造价约26万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6、招标范围:**市**区**区人防指挥所出入口提升工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标书代写 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公司法定代表人。 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标书代写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 5 月 21 日至2025年 5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微信:133****0318。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 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时间:205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时间)。 地址:**市**区**路住建大厦8楼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政务公开—住建局”网站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1****26570 代理机构:****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3****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