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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海洋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5〕3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示范区部分建设用海详细规划的批复 | ||||
****规划局:
你局《关****示范区部分建设用海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示范区部分建设用海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用海详细规划》)。TZW01单元01-07、02-06、02-11、04-03等4宗建设用海规划为工业用海,01-15建设用海规划为****电站);TZW09单元01-01建设用海规划****消防站),01-02建设用海规划为其他交通运输用海。
二、《用海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用海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在《用海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聚焦海洋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更好赋能海洋强市建设。
四、请你局**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用海详细规划》的落实,****示范区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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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