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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汤溪镇居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二期预算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根据业主要求,对**县汤溪镇居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二期进行预算编制,并出具预算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利用村内空闲场地建设光伏发电。工程地点:**县汤溪镇居豪村,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6月。项目资金来源由上级拨付,不足部分再由我村自筹解决。 | ||
| 否 | ||
| 投资额(¥200,000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预算编制费: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最低标准进行计算,并执行饶府规(2021)1号文规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否 | ||
| 否 | ||
| 2025-05-23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