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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7F8MJ32W | 建设单位法人:齐杨 |
| 马占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县衢山镇六条溪(自主申报) |
| 华润电力**双剑涂二期150MW渔光互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4-海水养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长涂岛双剑涂围区 |
| 经度:122.36688 纬度: 30.241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8 |
| 舟环岱建审〔2023〕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0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7F8MJ3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仁****公司 |
| ****0212MA281EUY04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所 |
| 123********0452545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2024-12-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15 |
| 2025-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易智环 https://www.****.net/view-****002-****061********5728.html |
| 该项目位于长涂岛双剑涂,为渔光互补项目,建设150.0205MWp****电站,发电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6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阵列下方为渔业养殖,主要选择拟穴青蟹、泥鱼、三疣梭子蟹、文蛤、缢蛏、泥螺进行养殖。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长涂岛双剑涂,为渔光互补项目,实际建设装机容量为139.5513MWp****电站,发电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3个光伏发电单元;目前阵列下方养殖区尚未建设(渔业养殖方案沿用一期已编制方案,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
| 实际建设的装机容量小于原环评报批的装机容量,且养殖区尚未建设,暂不做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报批的交流侧容量约为114.56MW,直流侧容量为150.0205MWp。总面积约104.8554hm2(1572亩),渔业养殖面积与光伏发电区域一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交流侧容量为99.98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9.5513MWp。总面积约104.8554hm2(1572亩),渔业养殖面积与光伏发电区域一致。 |
| 光伏阵列设计变动导致装机量由报批的150.0205MWp缩小至139.5513MWp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拟建直流侧容量为 150.0205MWp,交流侧容量约为 114.56MW,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沿运维通道集约布置,每 6 台预装式箱式变压器经 35kV 集电线路并联后,接至升压站内 35kV 母线上,合计规划 6 条集电线路,其中 5 条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1 条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装机容量约139.5513MWp,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沿道路集约布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光伏阵列系统共划分成23个光伏发电单元,经箱变升压串接后共5回35kV集电线路,其中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升压站35kV开关柜,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二期升压站35kV开关柜。 |
| 本项目实际安装采用的组件串接方式、逆变器接入方式、箱变容量和集电线路设计与环评有差异,实际采用每串28块或30块组件,逆变器接入方式和箱变容量(3200kVA/4480kVA)与环评设计的3150kVA箱变不同,集电线路也从6条调整为5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船舶管理,施工船舶所有垃圾集中上岸处理,不得随意抛弃入海;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实行铅封管理,并上岸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上岸处理;工地生活污水依托陆域升压站的卫生设施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回 用于陆域场地绿化浇灌,不外排。施工海域附近需设置警戒、警示标志,保证过往船只安全。施工期尽量避开鱼类产卵、索饵等敏感时期,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船舶为简易浮船,且实际施工期较短,几乎不产生 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工地生活污水依托陆域升压站的卫生设施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回用于陆域场地绿化浇灌,不外排。施工海域附近设置了警戒、警示标志,保证过往船只安全。施工避开鱼类产卵、索饵等敏感时期,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
| 实际使用的施工船舶为简易浮船,且实际施工期较短,几乎不产生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故无需按批复要求进行船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营运期应科学地制定养殖计划、尽可能使用天然 饵料、控制合理的养殖密度等减少养殖活动对水体的 污染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管理工 作,加强施工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风险管理,落实事故 应急预案,杜绝事故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根据《报告书》对海洋生态损失的评估,签订生态补 偿协议,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尚未开展养殖活动,渔业养殖计划拟沿用一期已编制方案; 施工前已编制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工作; 已签订生态补偿协议,落实增殖放流,超额完成了生态修复任务。 |
| 目前养殖区未实际建设,****政府的**协定,****政府安排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再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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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生活污水依托陆域升压站的卫生设施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回用于陆域场地绿化浇灌,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际产生的工地生活污水均依托陆域升压站的卫生设施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回用于陆域场地绿化浇灌,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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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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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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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造成潮间带永久性损失量为 58.8kg,一次性损失量为3423.7kg。经计算,工程施工造成潮间带生物永久性损失的经济价值约 0.12 万元、一次性损失经济价值为 6.78 万元。本项目实施带来的海洋生态**总的补偿费用为 22.74 万元。建设单位应做好海域生态补偿措施,落实补偿经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农业部相关意见,生态补偿采用由由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第三方机构****种苗场)开展生态修复的增殖放流工作。承担单位受委托后,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于2024年9月24日在**周边海域(双合码头附近)开展了黑鲷放流,共放流黑鲷苗种49.7805万尾,超额 放流9.7805万尾,超过合同任务尾数22.5%,平均体长5.12cm,满足体长不小于5cm的要求,完成了实施方案和合同的工作内容,****大学、****研究所、****发展局及****、信****设计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验收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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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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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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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