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红光街道购买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服务活动和纾难解困(第1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红光街道购买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服务活动和纾难解困(第1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供应商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所要求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供应商业绩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前,但服务时间包含2022年1月1日以来,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供应商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南路301号
联 系 人:刘国强
电 话:0551-****70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8664
****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