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网络竞价信息披露
****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网络竞价项目定于2025年 6 月 5 日上午9:00 开始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cn/tpbidder)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当前已封存在****拿山分场院内,杉木间伐材共约344.8653M3(具体规格详见存货评估明细表,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不再进行二次检尺)。权属性质为国有,评估价为104985元,起始价106000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0元/次或其整倍数,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竞买保证金20000元。交易时间:2025年 6 月5 日上午9:00时。
| 存货评估明细表 | |||||||||||
| 评估基准日:2025年04月30日 | |||||||||||
| 被评估单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序号 | 名称 | 公分 | 计量单位 | 存放位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备注 |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实际数量 | 评估单价 | 金额 | ||||||
| 1 | 原木 | 5以下 | m3 | **市拿山分场 | 31.9753 | 31.9753 | 150 | 4,796 | |||
| 2 | 6-9 | m3 | **市拿山分场 | 66.5036 | 66.5036 | 250 | 16,626 | ||||
| 3 | 10-12 | m3 | **市拿山分场 | 11.3027 | 11.3027 | 300 | 3,391 | ||||
| 4 | 13-15 | m3 | **市拿山分场 | 2.8211 | 2.8211 | 350 | 987 | ||||
| 5 | 16-18 | m3 | **市拿山分场 | 0.2838 | 0.2838 | 450 | 128 | ||||
| 6 | 条木 | 6-9 | m3 | **市拿山分场 | 73.9015 | 73.90 | 300 | 22,170 | |||
| 7 | 10-12 | m3 | **市拿山分场 | 136.7644 | 136.76 | 350 | 47,868 | ||||
| 8 | 13-15 | m3 | **市拿山分场 | 16.3704 | 16.37 | 400 | 6,548 | ||||
| 9 | 16-18 | m3 | **市拿山分场 | 4.9425 | 4.94 | 500 | 2,471 | ||||
| 合 计 | 344.8653 | 104,985 | |||||||||
|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 | 评估人员: | 填表日期:2025年05月06日 | |||||||||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
起始价106000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0元/次或其整倍数,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6 月 4日17:00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6月 4 日17:00止。
报名地点:登录**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cn/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入**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cn/tpbidder)先进行注册登记,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cn/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交易中心****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交易中心****中心;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交易中心****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备注:投标人如果要参与多标段的竞标,应缴纳相应标段的保证金,方可参与竞标)。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权属、数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标的木材量仅供参考,不论实际木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以上标的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上下车力资、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费用。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交易中心现场办理;****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400-****-0000,或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88507;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7、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
8、林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中心缴纳林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缴入账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户名称:****交易中心****中心,账号:757********0005987。****中心(****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成交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产权交易凭证》与林场签订《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并向出让方付清所有成交价款,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前述所有款项则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且取消中标资格,其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流出方有权重新组织网上竞价拍卖。
9、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0、免责条款:
本项目标的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李先生:131****0093、旷女士:135****5930
2、****交易中心****中心: 0796-****019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400-****-0000或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88507
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本)
第一条:合同主体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和《**省森林**转让条例》,本合同标的经专业机构测算评定,甲乙双方在****交易中心竞买达成本标的交易合同。
第三条:合同标的(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转让)
甲方货场上的杉木间伐材约 立方米。(评估数据仅供参考,不再进行二次检尺)。
第四条:林木销售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林木**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货款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杉木间伐材销售经营权使用期限:自竞拍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对中标林木**,按所签合同要求日期运输完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标山场采伐许可证。
3、甲方应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的抵押债务,否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应维护乙方转让期间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标的林木**具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2、乙方对标的林木**在合同期限内具有完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自主权。
3、乙方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货款,经营生产期间应交纳林业规费,税收等费用。
4、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应规范经营、安全生产,并承担采集、装运、销售、生产人员工资、工伤医疗及所有相关税费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就向守约一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中介机构在合同标的交易后,及时督促乙方将林木**销售总价款转付甲方,在清算交易费后,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并安排其签订本交易合同,督促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
2、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保护房屋、通讯、通电线路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制材、运输等工作,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