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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装修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P9“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27日09:30;标书代写
修改为:
招标文件P9“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29日14:30,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注:招标文件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