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水库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关镇,香沟口下游约560米处。
建设内容和规模:****水库位于**市东北部的**关镇以北 12 km 的王家土门。水库正常蓄水位 134m,死水位 108.9m,设计洪水位 137.03m,校核洪水位 138m,总库容 1258 万 m3,调节库容 911 万 m3。其主要工程任务为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水库建成后,配合其他的供水工程,****办事处、**关镇和杨寨镇生活及工业用水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方式:0722—****277
通讯地址: ****办事处****社区九组应十大道北2幢(187号)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彭工
联系方式:027-****1136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广场8号楼15F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上门递交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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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