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金鸡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审批
湖北-随州-广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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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1

湖****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水库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关镇,香沟口下游约560米处。

建设内容和规模:****水库位于**市东北部的**关镇以北 12 km 的王家土门。水库正常蓄水位 134m,死水位 108.9m,设计洪水位 137.03m,校核洪水位 138m,总库容 1258 万 m3,调节库容 911 万 m3。其主要工程任务为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水库建成后,配合其他的供水工程,****办事处、**关镇和杨寨镇生活及工业用水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方式:0722—****277

通讯地址: ****办事处****社区九组应十大道北2幢(187号)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彭工

联系方式:027-****1136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广场8号楼15F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上门递交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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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