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关于2025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白银-靖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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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生成日期: 2025-05-15
文 号: 关键字: 施工,环境,措施,项目,建设
所属机构: ****中心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5 14: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3-****805 传 真:0943-****805

通讯地址:**县**街42****环境局**分局

邮 编:7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五合镇周家塬沟防洪治理以工代赈项目

**市**县五合镇板尾村、**村

****

**利锦****公司

**县五合镇周家塬沟防洪治理以工代赈项目位于**省**市**县五合镇板尾村、**村,治理范围自东干渠渡槽开始至G109线桥涵结束,综合治理沟道长7.25km。

(1)废气: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加强对土建、物料堆场、施工营地等的科学设置与施工管理,粉状材料运输、存储必须采取密闭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2)废水:施工期的生活废水用于洒水抑尘,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轮胎清洗或回用于生产,不得随意将施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车辆运行管理,合理确定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施工期妥善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河道清理垃圾。禁止施工废弃物乱堆乱倒,开挖的土方及时进行回填,严禁将开挖的土方堆放在行洪道内,禁止各类废弃物散落进入水体。

(5)生态:施工过程中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必须严格限制在批准范围内,合理布置临时道路,尽量减少地面扰动。认真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建设期及结束前,应及时对开挖的土方回填,对临时堆土场、弃渣场采取土地平整、压实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土地整治及生态恢复,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