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拟对泰顺污水总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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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总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15:35:3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总厂(二期)项目

**市**县雅阳镇

**廊桥-****区管委会

本项****总厂远期(二期)处理规模(新增2万吨/d),即在现有2万吨/d规模基础上进行提标扩容,****总厂处理规模为4万吨/d日。本次提标扩容利用现有土地,新增相应处理设备及土建工程,污水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处理厂标准,排放至厂区东南侧的罗阳溪,入河排放口依托现有入河排放口(东经119°42′5.03″,北27°31′40.11″)。

2025年5月16****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总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676;传真:0577-****9676

通讯地址:**县罗阳镇**大道117****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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