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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装饰城9幢121号部分门面及**市千秋****公司金融大楼A-1001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5年5月6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县****装饰城9幢121号部分门面及**市千秋****公司金融大楼A-1001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5年5月20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物一:**县****装饰城9幢121号部分门面
成交人:****
成交价:25300元/年
标的物二:**市千秋****公司金融大楼A-1001
成交人:**市卓越****公司
成交价:118100元/年
招租单位:****
招租联系人:刘文宇 联系电话:153****8323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韦 联系电话:0550-****590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65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