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火车西站一期储备用地(LH8-1-44-4、LH8-1-44-5、LH8-1-44-6)(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5-21 16:05 至 2025-06-05 16:0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168516.5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西站路以北、环**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南、火车西站二期(LH8-1-44-11)以东 | |||
| 经度 | 108.914200 | 纬度 | 34.27691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2-20 至 2025-05-2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袁少波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3576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刘倩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7****970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607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沣惠**段12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火车西站一期储备用地(LH8-1-44-4、LH8-1-44-5、LH8-1-44-6)位于**市**区西站街**站(原名**火车西站),四至范围:**市**区西站路以北、环**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南、火车西站二期(LH8-1-44-11)以东,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91420°,N34.27691°。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包括LH8-1-44-4、LH8-1-44-5、LH8-1-44-6三宗地,总调查面积为168516.5平方米(约252.775亩),其中LH8-1-44-4宗地面积为129581.4平方米(约194.372亩),LH8-1-44-5宗地面积为22609.2平方米(约33.914亩),LH8-1-44-6宗地面积为16325.9平方米(约24.489亩)。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地政字地铁第32号-7,市地政字地铁第32号-8,市地政字地铁第32号-9)结合地块信息核实表可知,调查地块原****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场站用地(1208),根据****规划局**分局出具的《**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阶段性成果)、地块信息核实表,再结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地块规划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商业用地(0901)、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53个样品,获取地块内有****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砷、镉、铜、铅、汞、镍、铬(六价)、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 2、本次调查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4个样品,监测因子为测试项目为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石油类。 3、本地块土壤评价中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表2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4、根据分析检测结果,得到以下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氟化物的监测结果符合《中国土壤元素背景值》中地块所在区域土壤背景值范围; 本次监测地下水污染指标中石油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各点位其余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标准要求。 综上,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本次调查可于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