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17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5-21 16:05 至 2025-06-05 16:0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信都区 | 地块面积(m2) | 15833.97 |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16年之前 | 活动历史 | 农用地和山坡林地 | |||
| 2017年至今 | 活动历史 | 2017年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2017-2020年期间,******公司(**大峡谷景区建设单位)在地块****中心****处理站、配电室(含****基地。2021-2023年,大峡谷景区建设过程中,将地块作****搅拌站使用,砂石主要来自于景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少量来自于周边山体滑落。搅拌站于2022年拆除,2023年景区对地块内砂石进行清理,砂石用于地块内平整地表和回填。****处理站、房车基地处于闲置状态,配电室(含变压器)在用,其余部分为空地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文化活动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信都区路罗镇贺家坪村西北 | |||
| 经度 | 113.823152 | 纬度 | 37.13508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4-01 至 2025-05-2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于强 | 单位联系电话 | 176****3531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斯坦****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县博略勘察队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于强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63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梅志刚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319-****862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襄都区**东大街9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项目概况 **县2017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位于**市信都区路罗镇贺家坪村西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823152°,北纬 37.135080°,占地面积为15833.97m2(约合23.75亩)。 该地块2016年前主要为农用地和山坡林地,土地使用权****委员会,地块内主要种植农作物和树木,其中2010-2012年期间,邢汾高速修建过程中临时占用地块西部约1200m2用作搅拌站建设,其他为农用地,仍种植农作物和树木。2017年地块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2017-2020年期间,**大峡谷景区在地块****中心****处理站、配电室(含****基地。2021-2023年,大峡谷景区建设过程中,将地块作****搅拌站使用,砂石主要来自于景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少量来自于周边山体滑落。搅拌站于2022年拆除,2023年景区对地块内砂石进行清理,砂石用于地块内平整地表和回填。****处理站、房车基地处于闲置状态,配电室(含变压器)在用,其余部分为空地 2、采样工作量 本次调查于2025年4月22日-4月23日由**斯坦****公司进行现场采样,在本调查地块内共设置了10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15组土壤样品(包含2组平行样),送至**斯坦****公司进行样品检测分析。土壤测试项目包括:pH、45项基本项目(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氨氮。 3、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信都区路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基地项目地块详细规划(急用先编)》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活动用地。 4、主要结论 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省地方标准)(DB13/T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可以按照文化活动用地安全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