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天平镇鸭特至新马公路工程(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3271001)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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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天平镇鸭特至新马公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5日

二、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结果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4、提供本章正文本条款的“由项目所在地或****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本章正文本条款的“由项目所在地或****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改为投标人书面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面向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 大型企业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或分包承诺,且联合体或分包承诺中小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或的比例达到40%及以上。(联合体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出具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自拟)。

4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标书代写

2.1.2资格评审标准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

5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九、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理由: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修改。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藤州镇**路150号

联系方式:李铭0774-****6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藤州镇体育西街1号

联系方式:甘雪连0774-****08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2025年5月21日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21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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