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象洞镇入河排污口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象洞镇入河排污口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对改善所在流域水质、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象洞镇。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修复人工湿地13.1亩、改造生态截流沟3110m、**和修复DN300污水管6267m、**DN200污水管528m、****泵站1座、污水厂填料更新1项以及其他配套污水井和接户管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24.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5月16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5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