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象洞镇洋贝村中小型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象洞镇洋贝村中小型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对完善路网、方便群众出行、实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象洞镇洋贝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雨污管网工程3500 米;对逆水至**、****中心至凹头段公路进行改造,全长约3000米,按路基宽6.0米、路面宽5.5米标准建设,采用20厘米厚C25混凝土路面,铺设暗沟6000米,采用PVC波纹(40×40cm),及其配套建设路牌、护栏等附属设施。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带动就业90人,发放劳务报酬 122.45万元,占投入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4.01%,人均增收1.36万元。项目建设成后,针对低收入人群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预计每人每年发放工资2400元。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劳务报酬按中央以工代赈下达资金30%以上发放。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五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个**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境局,****政府。
****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