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定点零售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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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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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单位 **** 交易编号 ****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任芳军 联系电话 139****7059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2025-05-22 09:00:00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24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25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28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1 ****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001 **** 服务类 70000.00(元)

公告内容

****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现拟****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实施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

四、招标内容:****药店和诊所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7万元

七、资格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提供近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6.提供近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八、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5 年5月22日9:00至2025年5月24日18:00,在**州公共**交 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于2025年5月25日9:00至2025 年5月27日18:00在线竞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任芳军 电话:139****7059

**** 2025年5月21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205:2010)进行投标竞价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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