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21
原项目名称:****小学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08
****小学扩建项目勘察设计答疑2
项目编号:****
一、 投标人提问:
1.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条款“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第二条“投标人业绩”中“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中“单个合同投资额”是否应理解为“单项工程投资额”,例如:单个框架合同或年度合同中包含有多个单项工程,其中数个工程满足投资额要求,数个不满足投资额要求,工程设计业绩的达标项及得分项是否应按照单项工程分别认定。上述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标书代写
答:若工程设计的单个框架合同或年度合同(以下统称年度合同)中包含有多个单项工程,业绩可以按照年度合同中满足投资额要求的单个工程设计业绩认定,但时间(指年度合同的签订时间)和投资金额和业绩类型均需满足要求。例如投标人和业绩的甲方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签订了工程设计的年度合同,年度合同中业绩A为投资额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B为投资额为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则设计业绩A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业绩B不满足。
针对年度合同中的业绩A,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和业绩的甲方签订的年度合同扫描件;
②业绩A对应的单独合同或任务单或甲方证明材料;
③业绩A对应的设计任务已完成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
联 系 人:高**
电 话:0551-****11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王羽
电话:0551-****5056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