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高昌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情况说明

审批
新疆-吐鲁番-高昌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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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21
根据《**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管理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2日在**市**区人民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同******局****分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管理局、司法局、吐鲁****公司9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其中7家单位无意见建议,2家单位意见如下:

1.****发改委建议:删除第七条发改部门负责入户部分费用的核定和监管。根据《****政府定价目录》,****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我单位予以采纳,删除“发改部门负责入户部分费用的核定和监管”部分。

2.******局****分局建议:一是在第五条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供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中明确要求“需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所涉及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充分衔接,确保工程选址、用地布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二是在第五条中增加“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需要遵循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原则,同时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等各类管控线,确需无法避让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收到上述意见建议后,我单******局****分局进行充分沟通,我单位对上述两条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同时我单位也是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的。******局****分局表示在后期具体执行过程中会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即可。双方达成一致无需再更改条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