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优化使用政策
1.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首次贷款:缴存职工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次贷款:缴存职工家庭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购房地住房套数为认定标准。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在购房地有成套住房,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明确首付比例标准
购买一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首付比例与住房套数、购房面积不再关联。
3.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 5 年)和5 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 2.6%,5年以下(含 5 年)和5 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
1.开通还款方式变更业务
借款人可以申请将还款方式在“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之间进行转换。
2.开通贷款缩期业务
借款人可申请对原有贷款期限进行缩期。
3.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计算方式
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可贷额度= 月缴存额×12×2×剩余工作年限。
“月缴存额”指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剩余工作年限”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当前年龄的差值确定。
三、进一步精简办事要件
1.简化申请资料
取消划拨工资偿还贷款本息授权书、贷款抵押授权书、征信查询授权书3项纸质资料,采用一表式申请授权。
2.减少办理要件
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供户口簿要件。
四、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
1.明确规定办理时限
明确公积金贷款各流程的办理时限,确保贷款业务高效有序办理。
2.全面准确上传征信数据
****银行征信系统上传公积金贷款相关数据。借款人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以免对您的征信造成影响。
业务办理地址:**县**路14号(原人社局二楼)
咨询电话:0911-****455,0911-****863
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前来咨询与办理业务。
****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