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关于********中心招商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受****的委托,****中心招商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招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低限价总价:****767元(3年)
5.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 1 |
********中心招商项目 |
3 |
年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租期3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8年7月30日止。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评估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现场查询;
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
8.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应按上述资质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质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根据(赣财购〔2023〕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上述1-7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又未提供上述1-7点的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相关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四、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 5 月 22 日0:00至2025年 5 月 29 日23:30(**时间)
获取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方式:在**省公共**交易网中选择交易主体中以“其他类型(投标人)”的身份进入“其他非网上开评标”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上午9:00(**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上午9:00(**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 3 室(**大厦中座三楼 )
**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我司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七、其他
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投标人需对采购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采购项目进行冲了解,后期因未充分了解项目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市学府路576号
联系人:周兰姜
联系电话:0795-****28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袁河路东1166号
联系方式:137****6117
3.项目联系人:李小容
联系电话:151****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