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内垃圾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内垃圾运输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二、 招标编号:****
三、 招标内容及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拟选取三家运输单位作为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展有关**省内垃圾运输服务工作。每家中标人均须具备每天安排20台半挂自卸车(半挂自卸车: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限值为40吨的自卸式三轴半挂车组成,总轴数为六轴)开展工作的运输能力。3****运输部署由招标人统一管理,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下达的工作通知后,需在6小时内响应招标人的运输需求,具体每天的出车数量、垃圾运输量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中标人无条件服从。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2.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开始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按照1+1方式签订,即第1年服务10个月后,招标人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的(要求前10个月月度考核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的,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考评不合格的(前10个月月度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合同在一年期满时终止。合同期满或3家中标人的运输量合计达到100万吨时,则3家中标人的合同均终止。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前解除合同,但招标人需提前30天告知中标人。
3.招标限价,具体吨公里综合单价限价如下:
| 业务内容 |
运距为 1-10KM |
运距为 11-30KM |
运距为 31-50KM |
运距为 51-80KM |
运距为 81-110KM |
| 吨公里综合单价 限价 (元/吨﹒公里) |
1.45 |
0.86 |
0.88 |
0.91 |
1.15 |
| 预计运输量 (万吨) |
5 |
46 |
20 |
25 |
4 |
| 预计运输 费用(元) |
580,000 |
10,911,680 |
6,828,800 |
16,589,300 |
3,910,000 |
| 预估运输费用 估算方式 |
按运距8.3km、5万吨估算 |
按运距24.6km6万吨、运距28km40万吨估算 |
按运距38.8km20万吨估算 |
按运距72.4km20万吨、运距75km5万吨估算 |
按运距85km4万吨估算 |
| 预计总运输量 |
10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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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具体运距以招标人实际运输线路运距为准。(运距确认方法: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联合确定运输路线,安排车辆从起点出发,按照线路行驶至终点测算运距,公里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经双方确认后,以此运距作为该路线结算标准)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指定路线行驶,不可随意更改路线。 2.本项目不设保底量,每家中标单位预估运输量33.33万吨,但以最终发生数为准。招标人预估总运输量只是参考数量,每次具体运输数量和线路按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如各中标人的实际服务量超出或低于预计量,中标人均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赔偿、补偿,中标人须自行考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 3.本运输项目所指的运距为单程运程,回程不计算费用,按运距范围确定运输线路的吨公里综合单价,吨公里综合单价不叠加计算。(运输服务费计算详见技术需求书第五点结算方式部分)。 4.本运输项目采用吨公里综合单价总体下浮率报价形式报价,下浮率报价范围0-100%,投标人仅报一个吨公里综合单价总体下浮率,多报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包含人工费用、人员食宿费用、加油/气、维修保养、场地以及路面保洁、作业安全、保险年检、**费、材料费用、设备工具费用、搬运费、管理费、利润、全部风险费用、规费/税费、工人保险、劳保用品、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6.报价人报价时须回应税率。 7.不含税金额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在税率调整前已开具发票且经双方确认结算的合同金额相应部分不作调整;在税率调整时未开具发票或未经双方确认结算的合同金额相应部分,则应依据该部分合同金额对应的不含税金额和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并按调整后的金额开具发票进行结算。 8.若招标人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安排中标人专项服务某项业务,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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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公示网址为https://www.****.cn/)。标书代写
5.已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人员会将招标文件word版将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须保证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账号准确无误,招标文件以发出的word版为准,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435402;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7878;
【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93172,服务QQ:****177016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售价515元,售后不退,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未进行登记。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加盖公章)
说明:1.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登记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登记单位的登记。
2.招标文件word版将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须保证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账号准确无误,招标文件以发出的word版为准。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6月1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八、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
地址: **市**区燕岭路436号广环大厦
联系人:陈工
监管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流花路119****会议中心南塔10楼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陈先生、胡小姐、刘先生
电话:020-****3314
传真:020-****6050
E-MAIL:****@163.com
****
****
2025年5月21日
附件1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 招标项目编号 |
**** |
获取文件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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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省内垃圾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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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标 人 资 料 |
单位名称 |
文件价格(元/套) |
5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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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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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人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人员)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
|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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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情况应分开登记,经办人不得对外透露招标文件的销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