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92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九****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市大宗矿产品B型保税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 | **包****开发区物流区内 | **** | **祥砳****公司 | 本项目拟建铁路专用线全长2.89千米,接轨于**线哈业脑包站,由哈业脑包站东端南侧引出并行**铁路既有正线向北走行,于K49+234处引出道岔进入厂内站,厂内站南端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线路采用桥梁跨越,设置桥梁(大不产沟大桥)长度为313.025米,北端采用隧道穿越,隧道长度为677.113米,经厂内站后向北行至隧道终点**线甘其毛都站。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线路工程、哈业脑包站、物流园区厂内站、路基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集疏运系统等。主要****铁矿石的运入任务和钢铁外发任务。全线共设站两处,其中**厂内站一处,****铁矿石作业区、集装箱作业区,铁矿石作业区采用翻车机卸车;改造哈业脑包站一处,包括新增线路和交接场,由专用线接轨引起拆除现有轨道0.339千米,拆除道岔4组;同时配套设置办公生活区、电力、通信、供排水、供热等公辅工程,临时弃土渣场、材料堆场、机械场地、表土场、三合土拌合站等临时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 (一)废气: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扬尘,采取的抑尘措施主要为临时弃土渣场、材料堆场、表土场等覆盖防尘网,建筑材料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并限制车速;拌合站堆料场进行苫布覆盖,四周进行围挡,水泥筒仓颗粒物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机为全封闭且搅拌过程加水,颗粒物产生量较小;施工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厂内站矿石卸车过程在全封闭翻车机房内进行,机房内设置干雾抑尘系统,污染物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 (二)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回用于注浆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利用现有宿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厂内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处理厂。厂内站翻车机房、带式输送机廊道等地面冲洗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集水池收集、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铁路线两侧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应加强管理、控制运输时间和行驶速度等,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铁路线两侧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列车运行通过加强车体养护、定期对钢轨进行打磨、同时在铁路沿线进行绿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运行和振动噪声,列车运行与既有铁路并****中心线30米处,噪声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表2**铁路边界铁路噪声限值;与既有铁****中心线30-55米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标准,其他路段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中3类标准限值。振动噪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工业集中区”标准限值。 营运期厂内站噪声来源为列车运输噪声以及翻车机、给料机、输送机、污泥压滤机及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翻车机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内站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碎砖、混凝土、水泥残渣、废木材、废钢筋、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来料杂质、压滤污泥、废机油、废油脂、生活垃圾等。其中沉淀池压滤污泥直接混入矿产品外运,不进行储存,不作为固废管理。厂内站内**1座一般固废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来料杂质主要为木方、铁丝等异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厂内站内**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厂内站翻车机等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临时用地应合理规划,最大程度的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本项目选址南端区域位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赵北长**水泉7段、8段、9段的建设控制地带,并行段距离长城本体最近距离约101.83米~200米,并行长度约1446米。建设单位已编制《**市大宗矿产品B型保税物流园铁路专用线涉及赵北长城文物保护方案(修改稿)》,****文物局关对该保护方案予以备案的函(内文物保函〔2020〕90号),项目施工前明确地下文物遗存分布情况,避免项目建设对地下文物造成破坏;施工期路线两侧200范围内有赵北长城的路段,道路及便道两侧设置网围栏及相应标志标牌,施工车辆绕行长城,且该段路基施工时优先采用小吨位机具碾压或者设置隔振沟等措施;施工期不在赵北长城遗址建设控制区内设置临时占地工程;隧道施工采用无破坏性震动和短波的空气爆破,且爆破位置距离赵北长城遗址约2千米,爆破过程对长城影响甚微;营运期对赵北长城遗址建设控制带内经过的轨道采取减振措施,并增加振动监测装置,确保文物不受影响。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涉及三级公益林,施工结束后,应以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对植被进行恢复,永久征地范围内的三级公益林木尽量移植,不能移植的应在异地进行补种。 本项目涉及的河道为**河的一级支沟大不产沟、大不产沟支沟及山前山洪沟,跨越的河流均为季节性河道,常年干涸,仅在汛期降雨情况下有地表径流产生。项目已取****农牧局关于本项目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昆农牧函〔2025〕230号),项目范围内无河道堤防及护岸工程,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堤防及岸坡稳定。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铁路专用线****铁矿石和钢铁,不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列车运行所用柴油外购后直接由油罐车加油,不涉及柴油的储存。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列车DF调机内的成品柴油以及危废间内暂存的废机油,Q值为0.003<1,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DF调机配备专车专人,切勿随意更换;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建设,设置导流渠、收集池,地面及裙角铺设防渗材料。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七)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