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先进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16
**先进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遗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先进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1.2招标代理机构”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C座
邮 编:100071
联系人:刘工、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010-****8245”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和8.1.1履约保证金”中关于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描述修改为“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6付款方式”第4小条修改为“每期项目完成结算审核结束及****档案馆备案)后付至该期项目设计费的 100%。”
4、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4.2.2和14.2.4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按照保函/保证保险进行全额索赔,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设计人的权利。”修改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报行政主管部门并经同意后,对履约保证金或按照保函/保证保险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设计人的权利。”
5、 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设计范围及内容”修改为“设计成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深度完成,设计内容包括测绘、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报价范围内。”
6、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9.初步设计及概算要求 (2)”修改为“(2)初步设计需确保通过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
7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九、报价要求 2”修改为“2、 投标人需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自行考虑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勘察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高新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邮编:231500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1908
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C座
邮 编:100071
联系人:刘工、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010-****8245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