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151号
**市****: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实施**区红果子镇五渠村2025 年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5〕1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红果子镇五渠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以工代赈政策号召,落实并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政策效益,带动困难群众家门口就业,有效提升困难群众增收,解决项目区困难群众诸多民生问题,为实现乡村全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区红果子镇五渠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农渠改造工程。
**五渠村五队道路硬化5342㎡及面包砖铺装6600㎡,拆除破损沥青路5342㎡,土方回填1500m3。**五渠村三队道路硬化6013㎡,面包砖铺装5375㎡及混凝土道牙3800m,拆除破损面包砖11388㎡。五渠村**旁U80农渠砌护1000m,老五渠部分U120农渠修复1000m,新筑农渠农口34个,修建2m×5m生产桥10座,1.2m×4m生产桥3座。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建工程、农渠改造等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25.1万元,其中工程费484.99万元(包含劳务报酬128.51万元),其他费24.82万元,预备费15.2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8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九、有关要求
(一)以工代赈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安排不少于15%的岗位用于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自治区资金30%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按照初步设计中的工种、工时及劳务报酬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劳务协议,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建立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相关单位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致富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区红果子镇五渠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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