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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银企村”生猪养殖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市“政银企村”生猪养殖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地址:****村委会左边自编四号二楼(信息申报制)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市“政银企村”生猪养殖小区项目 本项目属于**项目,****门市****村委会石及村。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存栏5000头保育猪、5000头育肥猪,年出栏肉猪19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99****6867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村委会石及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江****公司 地址:****村委会左边自编四号二楼(信息申报制)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0-****520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环境保护部管网下载,生态环境保护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 ... ****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本公示附件的公众意见表下载填写完整后提交建设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及住址。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予以保密。 信函收件地址:**市****村委会石及村(来信请注明“**市“政银企村”生猪养殖小区项目环评公众意见”)。 ****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