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0千伏康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康华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石岐区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110****电站拟建于**市石岐街道歧秀路与盛华路交叉的西北侧地块,线路全线位于**市石岐街道境内。项目总投资10828.88万,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项目站址总征地面积为4532㎡,临时占地500㎡,线路路径**土建建设长度约0.267km,利用原有土建2.05km。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
| 环评机构 | ****地质局****大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项目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对运输车辆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