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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于2025年5月9****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5年仪器设备校准或检定计量服务采购询价公告",经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其一,未对需检定与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明确区分;其二,部分仪器检定项目的技术参数及范围未作细化说明;其三,检定服务相关费用标准缺少明确定义。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依法废止该公告。此次调整给各相关单位造成的不便,我中心深表歉意。****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询价工作,届时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中心相关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