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和食堂整修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教学楼和食堂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以“教学楼和食堂整修工程项目”为准。
(二)原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以此为准,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不符合此条款要求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对在上述网址查询处于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名的资格,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址查询截图,最终结果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在上述网址查询截图为准,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详见格式《承诺书》)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9.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所有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截图);标书代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其中,原招标公告“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审计报告〕;”现更正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4年)审计报告〕”
(三)原招标公告中“现场踏勘”以此为准,即: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市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186****0922
注:每家投标单位最多来访3人。请参加踏勘的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将“公司名称、踏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注:参加探勘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发送至邮箱:****@qq.com。(务必备注单位名称!)。
其中,原招标公告“踏勘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正为“2025年05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四)原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事宜”以此为准,即: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要求发送以下资料至邮箱(****@qq.com)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4项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
注:
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②审核企业递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
(二)招标文件免费申领。
(五)原招标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此为准,即: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余乐、于心远
联系方式:020-****0924
地 址:** **市
详细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邮箱:****@163.com
注: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