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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公厅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组织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通过电话(休息日除外)、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真实,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非实名制、无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电话:020—****9142。
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区**街道先烈东路135****农业农村厅。
附件:通过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
通过验收项目名单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 **省**金厢****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 **** | **金厢**域 | 建设人工鱼礁区1个,投放 GDC013 型礁体496 个、GDS07 型礁体576 个、GDS05 型礁体 512 个、GDC06 型礁体 240 个,建设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1 套,布设礁区海上警示浮标 4 座、陆地标示牌 1 座、标示石碑 1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