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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五三大道166号(原润丰大厦)1楼房产招租(5年)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五三大道166号(原润丰大厦)1楼房产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市**区五三大道166号2幢附1号-2、附3号-1-2,挂牌价1,195,9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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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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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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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5月2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5月29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详情咨询:江****公司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138****8909 181****6388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开户行:****分行) 账号: 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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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市丰和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5]字第101号的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市**区五三大道166号1层房产总建筑面积约463.55㎡,标的按现状拍租,成交后房产面积不论增减,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拍租年限:5年。 5.标的以首年的年租金评估价为起拍价,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应按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并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6.润丰大厦1层需规划150㎡作为建设养老服务的纯公益展厅。 7.租金方案: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响应“**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若为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则租金按饶府办发〔2023〕8号文件精神执行。 8.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房产转租或转借给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出租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回。 9.承租方需要进行装修的,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递交出租方进行审核,得到出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方应合法经营,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内,水、电、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支出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房屋中所装修的物品,可移动的物品除外(包括门板)。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场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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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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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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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公司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138****8909 181****6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