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自然资规公告[2025]8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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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自然资规公告[2025]8号)
长自然资规公告[2025]8号 2025年05月21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214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朱巷镇S322省道北侧,**:用地红线;南至:杜沛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2146.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925BA0033
起始价: 322.0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CF202504 宗地总面积: 106998.4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建业大道与凤湖东路**西南,**:凤湖东路,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建业大道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06998.4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025BA0101
起始价: 16049.77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起叫价为100万元/亩,CF202504起叫价为100万元/亩。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10日****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11时3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1.账 号:200********766****00039 开户行:****银行****公司 2.账 号:200********766****00047 开户行:****银行****公司水湖支行 3.账 号:130********00106547 开户行:****银行**支行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下午16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2.本次公告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即: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报价最高者且不低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标书代写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10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6月12日 16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CF20250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地块内建筑物由竞得人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建筑物自持时间为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此款由县****政府、****政府、县住建局负责监督落实。 4.****号地块,①地块内现状建筑物与该宗地一并出让。②现状建筑物评估备案价131.5038万元,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60日内另行将此费用支付****交易中心。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CF202504号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和规划部门、****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8.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竣工(结构封顶)。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9.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政府****管委会****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10.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执行。****政府或****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11.竞得人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和规划部门会****管理部门、****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公司或对其100%****公司名下。 12.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易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北部综合楼,联系人:王工、程工,联系电话:0551-****0125 ****交易中心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详情请登录中国土****人民政府网站。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水湖镇杨公路和南一环**北部综合楼
联 系 人:王工、程工
联系电话:0551-****01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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