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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采购工程量为100万方,通过陆运设备从BUCAO**上游转砂到指定的**堆存区,我方派遣三合一船到该堆存区取砂。其中存在两种计价方式:一是如果三合一船取的砂属于堆存区里的,按照原来的砂源费OTP方量进行计量,含税150比索/m3,加上陆运设备转运费用不含税140比索/m3。二是如果三合一船取的砂不属于堆存区里的,按照原来的砂源费OTP方量进行计量,含税150比索/m3。预付款为5000万比索,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2500万比索,在支付GSVI进度款中足额扣除后,第二期预付款2500万继续支付。GSVI需将预付款将在6月30日前全额返还。上述款项均由SM支付,后期在我方进度款批复后做相应扣除。
由于该砂源为项目前期的主要砂源,虽BUCAO**处已无砂可取,业主SM为节约成本,考虑GSVI从BUCAO河上游通过陆运方式将砂转至堆存区供我方三合一直采,对项目的供砂回填进度有一定的好处,因此项目部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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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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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 中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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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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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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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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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设备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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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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