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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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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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60%,最低收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市**路81号

联系人: 徐建国

联系方式:0551-****1362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路81号********办公室(602室),联系电话:0551-****136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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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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