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水**论证报告书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万水禹和川〔2024〕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位于**县和川镇岭南村东,总库容1756万m3,主要任务为以城市及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07〕720号文对**市引沁入汾和川引水输水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以晋发改设计发〔2008〕101号文对**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沁河干流地表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4985万m3/a,其中:工业取水量1801万m3/a、农业灌溉取水量2134万m3/a、非灌溉季节向汾河流域引水量1050万m3/a。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除**县工业供水(900万m3/a)外,向汾东其他县区的****水库联合调度,作为**县、**区、**、**县和**县工业和农业供水水源。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工业园区取水口设在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库区(坐标:东经112°15′16.81″、北纬36°14′51.17″),汾东其它县(区)取水口设在和川引水枢纽工程进水塔(坐标:东经112°15′41.7″、北纬36°14′45.5″)。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5月7日
附件
**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12月4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2007年8月30日,****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07〕720号文批复**市引沁入汾和川引水输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本工程建设任务为以城市及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取水枢纽工程总库容989万m3,工程建成后可向**汾东年提供**业供水5900万m3。2008年1月30日,****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08〕101号文批复**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初步设计。2012年8月30****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枢纽工程总库容1756万m3。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枢纽工程多年平均可向汾东地区供水量为4985万m3,其中工业供水量1801 万m3(包括**县工业需水900万m3),农业灌溉供水量2134万m3,非灌溉季节向汾河流域引水量1050万m3。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受水区工业和农业取水水****水库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区域和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山****水库引水枢纽工程总库容1756万m3,正常蓄水位898.0m,汛期限制水位894m,坝址多年平均来水量为1.3035亿m3。入库径流量经调节计算,在满足P=75%河道生态流量(沁河飞岭断面汛期0.85m3/s,非汛期0.3m3/s)的前提下,枢纽工程多年平均可向汾东地区供水量4985万m3,其中工业供水量1801 万m3(包括**县工业需水900万m3),保证率为90%;农业灌溉供水量2134万m3,保证率为50%;非灌溉季节向汾河流域引水量1050万m3。
除**县工业供水外,向汾东其他县区的****水库联合调度,作为**县、**区、**、**县和**县工业和农业供水水源。
六、**工业取水口位于库区(坐标:东经112°15′16.81″,北纬36°14′51.17″),汾东其它县(区****水库进水塔(坐标:东经112°15′41.7″,北纬36°14′45.5″)。
七、该工程地表水水质所监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可作为工业和农业灌溉用水水源。
八、该工程为供水工程,不产生废污水;工业用水户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农业灌溉不产生退水。
九、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和供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安装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供水计划和报送实际供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第1部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工程取水水****水库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供水量4985万m3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水利局、****管理局,****水利局、****管理局,临 ****水利局、****管理局,****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局,**水利局、****管理局,****水利局、****管理局, ****水利局、****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