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5-05-22
2025年5月22日,****教****小组,就“****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活动。询价小组根据用户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商务和服务要求,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二、自采编号:****
三、采购内容:
1、采购预算:120000元
2、范围包括: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所列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询价通知书中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的具体规定为准。
3、主要采购项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 1 | ****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为“****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参数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等文件要求,需方须对所属“****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具体测评项目为****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该项目主要关注该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方面。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以有效降低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风险,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 二、项目供方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供方的商务要求 1、完工日期:具备测评条件并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不含甲方整改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付款方式:出具正式测评报告后,经采购人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全款支付中标金额。 四、项目供方的服务内容 此项目主要是对****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包括管理、使用、运维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网络设备、服务器、安全设备、应用软件、数据库、用户终端等安全技术保护情况,出具相应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以备存档。 (1)安全技术测评 安全物理环境: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安全通信网络: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安全区域边界: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 安全计算环境: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中心: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2)安全管理测评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 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审核和检查; 安全人员管理: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安全建设管理: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管理; 安全运维管理: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 (3)在签订合同后的两年内,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对新增虚拟仿真子平台的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应用层面漏洞进行检测并出具安全检测报告和整改建议。 五、验收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完成之后,出具《XX信息系统测评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代表项目验收完成。 六、技术服务方式 1、数据保密服务:妥善保管校方提供的各种原始软件和数据,未经校方授权,不得向第三方传播、转让和使用。 2、合同签订后,供方须与需方签订保密协议。 | 120000 |
四、成交结果:
| 序号 |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供货期 | 地址 |
| 1 | **** | 100000 | 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 | ****示范区****园区亚日街7****广场B座1806室 |
五、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李鹏(组长)、高帆、王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帆 联系电话:0351-****913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