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4
**鄯库公路****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S24线**至库米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S24线**至库米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区、**县及**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里程181.828公里,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7座,中桥10座,小桥28座,涵洞283道;特长隧道1处,平面交叉6处,互通式立交3处,U型转弯4处(单向),分离式立交3处,通道10处,服务区2处(与停车区共建),****管理站+桥隧监控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变电所2处。本项目不设置自采取土场,取土全部采用商购料。本项目总投资834026.1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5969.4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72%。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S24线**至库米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25〕50号),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22—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网规划(2021—2050年)》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自治区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穿越****县库木塔格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二级公益林,并取得相关部门征占意见。本项目实施可能对沿线生态、水、声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占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二级公益林等征占手续,并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控制施工范围,严格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设置施工围栏,施工活动不得进入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范围,**施工便道尽量占用荒地或裸地;充分利用拟建桥梁、涵洞作为野生动物通道;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严禁随意乱挖乱弃;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沿线设置保护野生动物等生态环保宣传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修复及生态修复;占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路线两侧设置草方格和高立式沙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通过硬质密闭围挡、场地硬化、苫盖、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沥青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施工现场进行拌和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沥青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冷凝+活性炭吸附+电捕集等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加强道路沿线绿化,沿线附属设施采用电锅炉;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加油机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三)严格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部分路段跨越柯柯亚河、二塘沟河。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筑路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篷盖,且不得设置在河道、岸边;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场站废水经防渗排水沟汇集三级沉淀池后用于洒水抑尘;跨河桥梁施工设置围堰及泥浆池。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分别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MBR)及蓄水池,处理后满足《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JT/T6451—2016)标准后冬储夏灌,不外排。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沿线加油站站区严格落实防泄漏、防渗措施;坎儿井严格按照保护方案落实相关保护措施。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路线,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并采取设备全封闭等有效隔声措施,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弃土弃置于弃土场,弃渣部分综合利用后弃置弃渣场,建筑垃圾集中收****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填埋场处置;废旧沥青混凝土回用于路基;废机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禁止排入柯柯亚河、二塘沟河内。运营期沿线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填埋场处置;加强司乘人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规范收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跨越柯柯亚河、二塘沟河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检查公路排水系统,禁止各类泄漏、散装超载车辆通过桥梁。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运营期水质监测计划,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加强环境管理。开展环境监理、并将监理情况纳入竣工环保验收内容。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及声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五、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并明确责任。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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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